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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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礦產”通常指來自衝突和高風險地區(CAHRA) (包括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毗鄰國家或地區) 的礦產,包括但不限於錫、鉭、鎢、金和鈷等及其衍生物。對此類礦物的採挖、冶煉及其他製造工藝已造成嚴重的人權與環境問題。這些衝突和高衝突
浙江建皇光電嚴格遵循《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 RBA Code of Conduct 》,實行不使用衝突礦產政策,響應負責任礦產倡議(RMI),遵循責任礦產保證流程(RMAP) ,對供應鏈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不採購來自衝突和高風險地區的礦物,包括但不限於錫鈫、錫、金和鈷衍生物。
政策
浙江建皇光電建立了基於風險的衝突礦產管理體系,制定和發布《衝突礦產控制管理程序》對礦產資源供應鏈進行責任管理。根據原料開發需求選擇合適的供應商,對原料使用衝突礦產風險進行評估,要求供應商做出不使用衝突礦產承諾,定期進行衝突礦產資訊調查(CMRT)並在網站更新公佈冶煉廠清單。
承諾
浙江建皇光電致力於遵守所有公認的國際公約和客戶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人權、保護環境,遵守契約原則。浙江建皇光電盡力確保所購買的原料都是來自於對社會、人權、環境負責任的供應商來源,與客戶分享盡職調查訊息,逐步提高供應鏈的透明度和管理能力。
衝突礦產報告範本 (CMRT):
https://sixxonweb.blob.core.windows.net/webfile/JYTZJ_RMI_CMRT.xlsx
擴展礦物報告範本 (EMRT):
https://sixxonweb.blob.core.windows.net/webfile/JYTZJ_RMI_EMRT.xlsx
浙江建皇光電衝突礦產年度報告:
https://sixxonweb.blob.core.windows.net/webfile/JYTZJ Conflict Minerals Annual Report.pdf